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公告发布日已届满,且对应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或部分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6.37元/股,过户股数为4,691,400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89,000股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6.68元/股,过户股数为4,289,000股,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4、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康达新材的营业收入。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0Z0087号)、《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0Z0016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101,062,179.20元,对比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271,612,976.74元,增长36.51%,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增长率不低于30%的要求,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3年2月28日)起算满24个月,第二批解锁股份数量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可解锁2,345,700股)。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康达新材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康达新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0Z0087号)、《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10Z0036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101,062,179.20元,对比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466,361,756.29元,增长25.73%,已超出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增长率不低于25%的要求,但2024年度净利润低于5,000万元,未达到净利润考核指标(B)的要求,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5%。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4年5月13日)起算满12个月,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7.50%(可解锁1,608,374股)。未能解锁部分(未能解锁536,126股)相应的权益将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除公司满足当期业绩考核可以解锁外,若2024-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标,亦可以一并行使相应权益。
三、 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业绩情况,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或部分达成,本次解锁事项符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康达新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符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的情形。
(三)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第二个锁定期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出售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
(3)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第一个锁定期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出售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部分的处理符合《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6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81%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2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3-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6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姚其胜、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