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 公告 2025-04-09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将由控股股东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高资本”)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济高资本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实施其所持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2. 现金选择权申报主体:除济高资本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3.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4月18日(星期五)、4月21日(星期一)、4月22日(星期二)、4月23日(星期三)(连续五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

  4. 现金选择权申报代码:706097;

  5. 现金选择权申报简称:玉龙现金;

  6.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7.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8. 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13.20元/股;

  9.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济高资本;

  10.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案基本情况

  1.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主体

  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济高资本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2.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4月18日(星期五)、4月21日(星期一)、4月22日(星期二)、4月23日(星期三)(连续五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

  3.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4.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简称及代码

  申报简称:玉龙现金;申报代码:706097。

  5.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向

  “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6.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13.20元/股。

  7.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4月16日。

  8.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数量

  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已被冻结、质押、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票数量。扣除济高资本持有的玉龙股份230,07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9.38%)后,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济高资本预计将为不超过552,955,76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0.62%)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具体以现金选择权实施情况为准。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时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9.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济高资本;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13.20元/股将股份出售给济高资本。

  二、关注事项

  1.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设定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出现限售、设定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发生时无效。

  (2)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4月18日(星期五)、4月21日(星期一)、4月22日(星期二)、4月23日(星期三))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2.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3.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时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4.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予以冻结。股份在冻结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5.对于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如在过户清算前卖出,将视为放弃申报,按未申报处理。

  6.自申报日起至资金发放日终期间,境内投资者不得撤销指定交易、境外投资者不得变更结算会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除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时间外,公司不再安排其他申报时间,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外,公司不提供任何其他申报方式。

  9.公司将在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申报尚余2个交易日、申报尚余1个交易日时刊登行使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1-86171227

  五、后续事项

  1.公司股票已自2025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将直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申报尚余2个交易日、申报尚余1个交易日时刊登行使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

  3.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及清算与交割实施公告。

  4.公司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清算和交割手续后,将另行发布现金选择权清算及交割结果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