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 决议公告 2025-04-09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办公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其持有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100%股权,是山子高科物业管理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基于优化主营业务结构的需求,公司计划出售标的公司股权。

  近期,公司与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达成一致,交易对手方将受让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735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非独立董事徐芳、非独立董事刘中锡弃权表决,原因是未完成内部决策流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徐芳、非独立董事刘中锡弃权表决,原因是未完成内部决策流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1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子高科”)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同意公司出售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将不纳入合并范围。

  2、 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将不纳入合并范围,上市公司主营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办公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其持有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100%股权,是山子高科物业管理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基于优化主营业务结构的需求,公司计划出售标的公司股权。

  近期,公司与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达成一致,交易对手方将受让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735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EARNPY9A

  3、法定代表人:屠赛利

  4、注册资本:18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5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泉路20号4幢329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水污染治理;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

  9、主要财务数据:由于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关联关系: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11、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797168P

  3、法定代表人:虞舒心

  4、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8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10幢3单元6层605-1-3室

  8、经营范围:办公服务;家政服务;礼仪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个人商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

  9、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交割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协商,本次出售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事项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出具了《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109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为4.339亿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4.735亿元。

  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股权转让安排

  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及其附属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作价人民币4.735亿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3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0.4亿元作为本合同履行的意向金。如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则该意向金转为股权转让款,用于冲抵乙方相应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如甲方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甲方将在7日内退回意向金。

  3.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安排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述股权转让款:

  (1) 乙方应于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35亿元。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60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

  4. 甲方指定接收本次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甲方另行通知的为准。

  5.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内容为股权转让款的收据或入账凭证。

  6.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7. 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条第3款第(1)项所述款项后7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8. 乙方知悉并确认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实缴到位,认可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前甲方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1.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含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其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 甲方承诺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3) 甲方承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文件、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4) 甲方承诺标的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 乙方拥有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所需的权利和授权,已通过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具备完整的法律程序。

  (2) 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3) 乙方保证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甲方提供的有关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所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受让及付款义务,且资金来源合法、无争议。

  (5) 乙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按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向标的公司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保密

  1. 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有关本合同的谈判,以及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和经营秘密等应予保密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2. 任何一方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披露或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3. 乙方承诺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商业秘密相应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甲方的证券(证券简称:山子高科,证券代码:000981),不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从该信息中获取非法利益。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和/或遭受经济损失,乙方(无论是否盈利)应负责全额赔偿,并配合甲方完成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查询、现场检查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且股权工商变更已完成的,乙方应将股权质押给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8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超过20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标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对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后形成的亏损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 如甲方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退回意向金,或将意向金转化为股权或债权,如未将意向金转化成股权或债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退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

  3. 乙方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如因甲方未配合导致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且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者承诺和保证存在任何虚假、遗漏、错误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违约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5. 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同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交易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 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 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汽车产业链主营业务构成,进一步明确公司的行业战略定位。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重点项目的投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现金流起到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本事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商业利益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将不纳入合并范围,上市公司营收结构将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天健审〔2025〕3281号审计报告

  4、坤元评报〔2025〕109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2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北塔1202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披露情况

  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将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5年7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3、关联股东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北塔1202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北塔1202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一丹

  联系电话:021-50590985

  传真:021-50580205(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北塔1202室

  邮编:2001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山子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出售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汽车产业链主营业务构成,进一步明确公司的行业战略定位。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重点项目的投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现金流起到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谈跃生、杨央平、陈珊

  2025年4月8日

  独立董事:

  谈跃生                     杨央平                     陈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