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2-11-24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剩余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平仓、冻结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季春霖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5名,代表公司879,246,43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81%。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847,519,560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56%,其中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公司8,800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公司31,726,87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5%,其中中小股东共51名,代表公司31,726,875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77,669,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0315%;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964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浩、吕旦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