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4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召集并主持。此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聂银杉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聂银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聂银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选举聂银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选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如下所示:

  非独立董事:聂银杉;独立董事:李端生、姚其志;召集人:李端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帆先生出席;公司高管聂银杉先生、毋建冰女士、张帆先生、许瑞斌先生、李弘宇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