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于近期收到了法院及仲裁委送达的传票、民事调解书等涉诉材料。经梳理,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及诉讼进展情况

  二、前期诉讼进展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了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会计师已对部分诉讼计提了28,020.78万元的预计负债。目前,针对部分未履行上市公司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引发的诉讼,因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 2019 年 8 月 7 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如果仲裁、诉讼结果存在极端情况需要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已出具承诺:东方海洋集团将承担全部还款义务,并对东方海洋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最终补偿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因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法院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2020-046)。

  2、因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资产受限、债务逾期不良等情形。

  3、因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因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遭司法执行17,147.31万元。

  4、上述诉讼中存在未履行程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2020-046)。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相关法院文书等。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