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5-23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2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6-6339032  传真:0536-6339137  邮箱:dls525@126.com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邮编:262216。

  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三年内(即2020年5月22日至 2023 年5月21日)。

  本次担保有利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其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