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任方案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并根据需要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拟定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8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4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25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房地产、煤炭及铝加工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先生,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8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1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制造、电信、医药、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李继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孟冬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继新先生、陆俊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4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25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房地产、煤炭及铝加工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6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3年的执业经验,在航空、港口、汽车、微电子、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23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先生,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8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1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制造、电信、医药、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和陆俊先生近三年无任何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方案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审计中介机构,并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