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七届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6、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019年8月10日,公司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七届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七届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关于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4、关于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5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通过列席会议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任职资格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核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有关文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5、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6、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班子能够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

  7、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档案资料,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2019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