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电话:0573-86028565
传真:0573-86028565
邮箱:psrzqb@psr.cn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张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和独立董事、聘任高管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因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东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因独立董事柴斌锋先生、张学斌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柴斌锋先生、张学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柴斌锋先生、张学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继任独立董事前,柴斌锋先生、张学斌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焱女士、仇淼女士、范以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三位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中刘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时剑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岩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焱女士、仇淼女士、范以宁先生的任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则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人员任职生效前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均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焱(召集人)、缪骏杰、仇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以宁(召集人)、刘焱、王洁川
提名委员会:仇淼(召集人)、范以宁、李岩
战略委员会:沈家雯(召集人)、王洁川、范以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岩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任力源科技电气工程师;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力源科技销售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力源科技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力源科技项目经理;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力源科技采购部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焱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辽宁大学教师;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大学教师;2017年2月至2025年4月,任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江苏三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仇淼女士,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任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投资部投资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5月,历任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岗、投资经理、风险审批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25年5月至今,任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仇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仇淼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范以宁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1993年7月,任南京大学化学系博士后;1993年7月至1996年1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日本东京大学工学院研究员;1997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1998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至今,任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江苏峰科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范以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范以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时剑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7月至2013年4月,在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在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2014年6月至2023年7月,任力源科技财务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时剑先生持有公司70,400股股票。张时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