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期限1年,可提前归还,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17条第四款“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清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期限1年,可提前归还,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未来,若公司实际向郭清海先生借入借款,公司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将同步增加。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郭清海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借款);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清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借款利率为0%,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的豁免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未来,若公司实际向郭清海先生借入借款,公司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将同步增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17条第四款“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郭清海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持有公司37,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69%(持股比例按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96,352,720股测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郭清海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郭清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出借方):郭清海
乙方(借款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与期限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前述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分次提款、随借随还,乙方已偿还本金自动恢复为可用额度,循环使用次数不限。
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乙方履约情况等),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进行协商调整。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期限为1年,前述期限从首笔借款的提款日起算,乙方可选择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或选择提前一次性或分期偿还借款。
如乙方在本合同借款额度范围内进行多次借款的,就任何一笔借款而言,该笔借款的届满日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即自首笔借款的提款日起算1年)。
(三)借款资金支付
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拟申请借款放款,须就实际借款金额、放款时间等事项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
(四)借款资金用途及使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支持乙方业务发展。甲方有权对借款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和确认,乙方使用资金前需经甲方确认同意。
(五)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
(六)借款的担保
乙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借款向甲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合同项下借款事宜之日起生效。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郭清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借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股东借入资金,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未来,若公司实际向郭清海先生借入借款,公司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将同步增加。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全力支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