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15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予以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7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将扣除尚需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893,160.3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51,556,839.62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0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4,043,028,495.77元,其中:1、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3,028,495.77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77,089,206.15元;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996,200,000.00元。除上述支出外,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701,415.09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509,814.0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550,498.3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粤海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拱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新街口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南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及/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3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996,2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4,4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有关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计划通过持续提升经营质量、聚焦科技创新驱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规范运作、利润分配、回购股票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其中: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14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06元,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17元。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

  1、持续优化业务发展格局,提升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力

  公司紧紧围绕“立足珠海、面向全国”的发展思路,业务版图精准聚焦珠海、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西安等一线及强二线城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致力推动产业多元化,在做优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商业和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形成以房产主业和商业、物业的经营业务新格局,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公司将继续秉承“品质中国 匠心筑家”的品牌理念,聚焦核心城市、坚持高品质好房子的经营战略推动,探索多元赛道,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全国领先的综合性房地产企业。

  2、聚焦科技创新驱动,凝聚发展动能

  公司以创新驱动实现动力变革,以创新及落地实践为出发点,实现从产品研发创新到成果转化的业务闭环,加快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以科技赋能品质。公司深研人居需求,创新打造“科技+”好房子产品体系,加快推进该产品体系在全国的推广落地,不断筑就华发“好房子”实践范本,塑造华发产品竞争新优势,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产业化”为技术支撑,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方面构建“十五优”技术标准,全方位提升产品品质。数字化方面,加强与科技企业合作,打造强大的数字融合底座,支撑起数字社区管控平台、数字社区服务平台、数字家庭控制平台和数字物管公司平台等四大平台,实现社区与家庭的智能化管理。智慧化方面,公司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慧社区场景,涵盖智能门禁系统、无人机配送服务、智能停车场管理等,让居民的生活更加高效、便捷。

  3、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为股东创造利润回报的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确保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等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公开披露公司相关信息。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咨询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监管机构、信息披露媒体的友好沟通,与投资者进行高频、深入的交流。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优化沟通机制和沟通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紧密互动、积极回应关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4、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职责齐备、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董事局建设,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保障公司持续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建立由股东会、董事局和经营班子组成的权责边界清晰、各司其职的法人治理机构,其中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局对股东会负责,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实施及监督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履行合规要求,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切实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合规运行,为公司稳健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5、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积极回报全体股东

  (1)利润分配

  公司始终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责任与义务,持续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已制定《华发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明确未来三年(2024-2026年)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未来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

  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回报规划及回购计划,同时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利润分配、股份回购与增持的政策要求和导向,统筹好业绩持续增长和积极回报股东的动态平衡,未来将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基本利润分配要求基础上,公司将不断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6、坚持绿色运营,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通过环境、社会、治理等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绿色转型,公司已于2025年发布《2024年ESG报告》。公司坚持ESG理念与企业经营理念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的有效路径,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紧跟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坚持打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迭代升级华发股份产品体系,致力打造个体与自然、人文的互动关系,致力于打造舒适、智慧、绿色、安全的住宅产品。发掘个人与家庭的空间和谐关系,体现“长期主义”价值观及对产品质量的极致追求,不断提升人居体验,打造房地产行业标杆。

  三、董事局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企业实际,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董事局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在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需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此后各会计年度,出现相同情形的,参照执行。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截至本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52,152,11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3,77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2,728,38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567,642.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7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3,77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五十九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精神,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