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因8月2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89,1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252,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5,263,16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4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936,84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58%。
2023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2,653,732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年8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126,764,328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4年8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的1,891,5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因8月2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和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699,148股,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4,699,148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2月2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65,852股。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852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852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芯溪、南通圣乐、上海芯乐、南通圣喜承诺:
(1)本单位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单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帝奥微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帝奥微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帝奥微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000,000股
(二)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