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核准,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6,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551,886.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448,113.05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836,377,358.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8,174,750.28元,本报告期投入24,186,341.79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3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94.39万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支出。
2、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和2025年7月21日到期,上述产品涉及现金管理资金均已收回。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将原“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1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变更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本次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之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均未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1121 公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向葱岭实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82%股权、向JAAN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葱岭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00万元,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规模为上限。
202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22,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股,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55.1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44.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qzcR5W7Gd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指标及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伟
董事、总经理:赵颀炜
独立董事:宋岩
财务总监:王灵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江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zcR5W7Gd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宝地矿业证券事务部
电话:0991-4850667
传真:0991-4856288
邮箱:touzizhe@bdky.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