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15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4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至2025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477,10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19,109,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57,995,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股份59,195,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57,995,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3%。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872,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7%;反对8,186,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2%;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6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6%;反对8,186,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89%;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

  提案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01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1,04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9%;反对1,04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

  提案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705,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8,193,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弃权2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03%;反对8,193,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09%;弃权2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2.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829,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6%;反对1,06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2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20,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51%;反对1,06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0%;弃权2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8%。

  提案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90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反对1,14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98,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9%;反对1,14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9%;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提案2.0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74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30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38,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73%;反对1,30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5%;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89,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1,326,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0,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88%;反对1,326,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16%;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祯、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