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5-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8月12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二个品种,债券名称分别为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元(含),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
和谐恒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0万股股份(包括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存放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其中,33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该部分股份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和谐恒源的通知,和谐恒源已办理完成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数量占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和谐恒源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作为“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红塔证券将根据和谐恒源的意见办理(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但不得损害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和谐恒源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和谐恒源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和谐恒源关于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