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2025-07-31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全资孙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孙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软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93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78.94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3.29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7.93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36.76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1.17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9.9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向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华佳软件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华佳软件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合同(包括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于公司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ATHL7B,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正街53号11-7,注册资本:60,000万元。重庆新科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9,514.95万元、总负债233,950.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33,931.39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75,564.7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58,767.14万元、营业利润4,672.04万元、净利润3,888.1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18,693.19万元、总负债242,017.6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2,001.12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6,675.55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2,058.50万元、营业利润1,306.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0.85万元。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801房自编180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佳都技术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3,266.18万元、总负债147,085.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7,085.62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180.5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77,702.55万元、营业利润658.47万元、净利润581.3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32,924.79万元、总负债116,715.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6,715.18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6,209.61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3,103.08万元、营业利润38.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06万元。

  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X5018,成立日期:2018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18房,注册资本:3,921.57万元。华佳软件主要从事轨道交通相关系统开发、设备销售与制造;工程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与开发;集成电路及软件开发;建筑劳务分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6,306.94万元、总负债49,314.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8,341.52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26,992.7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0,925.44万元、营业利润13,099.41万元、净利润12,245.8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3,001.29万元、总负债54,189.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3,249.03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811.58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8,180.91万元、营业利润2,028.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18.86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签署《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1: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2: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万元人民币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因办理各类业务签订了业务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保证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之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各类业务产生的全部债权。

  2、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保管担保财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电子合同证明服务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担保合同》已于近日签署。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关于华佳软件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 保证期间: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5.05亿元(包括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银行授信担保89.4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5.0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78.94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3.29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7.93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36.76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9.91%。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与宇视科技签署的关于重庆新科、佳都技术的《保证担保合同》;

  2、佳都科技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关于华佳软件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