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31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层德展健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股份1,002,744,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0,415,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8人,代表股份662,32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5人,代表股份13,82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4人,代表股份13,802,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67,850,450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60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3%;反对3,69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弃权4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55%;反对3,69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10%;弃权4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6%。

  审议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会主席杨延超先生、监事刘萍女士、职工监事胡焜先生和景彤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将继续遵守有关离任监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杨延超先生、刘萍女士、胡焜先生和景彤女士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议案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604,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3%;反对749,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弃权3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64%;反对749,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11%;弃权3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574,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4%;反对779,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弃权3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30%;反对779,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80%;弃权3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9%。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64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766,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弃权3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29,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65%;反对766,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40%;弃权3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5%。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娜娜、尹杰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