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07-26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交投生态”)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交投生态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交投生态,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将对交投生态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指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交投生态股东。前述出资人在股权登记日后至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

  交投生态以现有总股本184,132,89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6,992,691股。转增完成后,交投生态总股本增至451,125,581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全部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

  (一)产业投资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交投集团”)以135,450,000元受让35,000,000股转增股票。本次重整后,交投生态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云南交投集团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交投生态原有股份,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新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取得的交投生态股份。

  (二)财务投资人以787,362,000元合计受让168,600,000股转增股票。其中:1. 深圳市招平拓扑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72,385,000元受让15,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2. 广州昱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02,740,000元受让22,0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3.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昆仑智投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以72,385,000元受让15,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4. 广西金创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91,065,000元受让19,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5. 粤民投慧桥深聚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84,994,000元受让18,2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6. 郑州通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72,385,000元受让15,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7. 云南金种子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63,045,000元受让13,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玄武52号-云南资本特殊资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53,705,000元受让11,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9.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46,700,000元受让10,0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0.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30,355,000元受让6,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1.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以72,385,000元受让15,5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2. 华融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25,218,000元受让5,400,000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

  (三)剩余63,392,691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交投生态债务。

  四、除权(息)处理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4.2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因此,本方案实施后,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交投生态现已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次预重整及重整过程中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财务顾问将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实际情况,对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后续若上述拟调整的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或相关计算参数因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根据监管规则要求需要另行调整的,公司将按照前述要求进行调整。

  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的预期效果

  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广大中小投资者所持交投生态股票的绝对数量未发生减少。重整完成后,交投生态的基本面预期将发生根本性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预期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有望逐步增强,债务人、债权人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6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实现公司业务订单增量,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023年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与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云南交投”)、云南交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了“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及红宁支线项目合作投资人招标”项目。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公司出资200万元,与该项目招标人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各联合体单位共同投资成立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香公司”),其中公司占都香公司股权比例为0.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30日和202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122、2023-129和2024-010)。

  2.结合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工程施工优势,公司拟与都香公司签订“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合同段),负责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环境保护设施及沿线建筑设施(含场平)工程的施工,合同金额为97,776.27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金额为准)。因都香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交投的控股子公司,本次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97,776.2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监事马福斌、杨自全、邹吉虎、唐家财、宋翔回避表决,同时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路30号

  4.法定代表人:但路昭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00MADRA1MJ8N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履约能力:经查询,都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都香公司作为“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及红宁支线项目合作投资人招标”项目的项目公司,其各方出资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该项目为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与云南交投等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合同价格基于项目概算总投资及各联合体实施范围,结合《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标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信息价》、市场价格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合同价格公允、未偏离市场行情。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工程)名称: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第13合同段)。

  2.施工总承包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环境保护设施及沿线建筑设施(含场平)工程施工。

  3.合同金额:含税签约合同总价为97,776.27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

  4.付款方式:项目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进度款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进行支付。同时每月进度付款需扣除3%质量保证金和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违约责任。逾期交工违约金5万元/天(限额为2%签约合同价)。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此外,发包人、承包人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都香公司签订“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合同段),负责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环境保护设施及沿线建筑设施(含场平)工程的施工,有助于公司增加业务订单储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后续若能顺利对上述项目开展实施,将会对公司2025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具体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都香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独立董事3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程士国对会议进行主持。经过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内容及附件进行审查、核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定价方式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合同段),有助于公司增加业务订单储备数量,增加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业务收入,对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项目经过了公开招投标程序,定价方式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合并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A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相关公告。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等事项且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上述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对议案2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表决结果时,还应当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及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暨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A座2楼。

  邮政编码:650299

  电话号码:0871-67279185;传真号码:0871-67125080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邱阳洋。

  2.联系电话:0871-67279185;传真号码:0871-67125080。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0”;投票简称为:“交投投票”。

  2.填报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只能选其一。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5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合同段),合同金额97,776.27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金额为准),有助于增加公司业务储备,提升公司营业收入水平。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4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杨继伟、马子红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合同段),合同金额97,776.27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金额为准)。公司关联董事马福斌、杨自全、邹吉虎、唐家财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