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 上午 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8月8日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 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2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7人,通讯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27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各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27号),修订后的各制度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8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