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
一、债权人申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7月1日,本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转来的有关信息,公司获悉,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7月1日立案(案号:(2025)渝05破申436号)。上汽红岩尚未收到债权人的有关告知函。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178420131X9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665号
法定代表人:沈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货运代理;仓储、配送及管理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零部件装配加工;车辆接转运输;物流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服务,纸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汽红岩基本情况
名称: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5344545F
法定代表人:杨怀景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汽车轮毂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轮胎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轮胎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试验机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电动机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汽红岩被申请重整的影响
上汽红岩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及重卡业务生产经营平台,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化解上汽红岩债务、缓解公司经营压力。虽然目前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法院立案,但上汽红岩是否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也不代表上汽红岩重整成功,上汽红岩能否成功重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上汽红岩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督促上汽红岩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上汽红岩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公司非重卡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上汽红岩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督促上汽红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上汽红岩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上汽红岩重整事项受理的法律文件和相关告知函,上汽红岩是否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汽红岩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及重卡业务生产经营平台,其重整对公司影响重大。上汽红岩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化解上汽红岩债务。虽然目前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法院立案,但上汽红岩是否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也不代表上汽红岩重整成功,上汽红岩能否成功重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上汽红岩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督促上汽红岩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将持续关注上汽红岩重整事项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