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吉冬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吉冬梅女士因任职单位内部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吉冬梅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吉冬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吉冬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潘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如吴潘成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补选吴潘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吴潘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此前,公司已收到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寒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寒梅女士将继续行使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怀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赵雅超反对理由:在与张怀颖女士的沟通中,了解到她本人目前工作生活在深圳,并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未来一段时间北京深圳双城往返,不确定她是否能够有足够多的时间服务我司;此外,张女士没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董的经验。希望公司可以推荐能保障服务公司的时间,以及经验更丰富的候选人,故投反对票。
经公司股东Genie Pharma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将股东Genie Pharma提名的蒋德权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蒋德权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当选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怀颖女士、蒋德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候选人均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怀颖女士、蒋德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上述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
1、吴潘成先生的简历
吴潘成,男,199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1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生物技术专业,获硕士学位。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任职于上海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2021年7月至今,任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潘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潘成先生任职的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JSR Limited 和 GP TMT Holdings Limited 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持股 30%)。吴潘成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怀颖女士的简历
张怀颖,女,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研究生学历。2002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6月至2000年10月,任中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0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医药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瀚翔脑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怀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怀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3、蒋德权先生的简历
蒋德权,男,江苏东台人,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审计专业学位中心学术主任,上海《第一财经》特约评论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14年3月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同年5月入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8年6月入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主要讲授财务会计学、审计学、战略与公司治理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与公司财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等多项课题。在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和会计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多篇资政报告获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批示或采纳。现兼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蒋德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7日
至2025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参加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以抵达公司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安娜
联系电话:021-50900550
传真:021-61101898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