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一审)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原告公司”“公司”)为本案原告
● 涉案的金额:合同款人民币30,829,659.00元,及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103,979.16元。由于本次诉讼审理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将对应收账款收回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若发生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的情形,将存在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曾用名: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阜阳城建局”“被告”)拖欠合同款事项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皖1202民初498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
诉讼各方当事人信息如下:
原告: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号楼-1至9层101内1至6层
法定代表人:辛永祺
被告: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曾用名: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住所: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
负责人:常利华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事实与理由
2016年9月9日,原告公司与被告就本诉讼所涉项目(以下称“案涉项目”)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案涉项目期限共计5年360日,其中:建设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运营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9,255,800.00元,其中建设费40,955,800.00元;运营服务费38,300,000.00元。支付安排为:案涉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20%,即15,851,160元);之后每隔12个月(运营期第一、二、三、四年)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5%即11,888,370.00元,减去考核资金后的金额,年考核资金为年均运营服务费的15%即1,149,000.00元,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30日内全额或部分返还);第五年运营服务期满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20%即15,851,160元,减去考核资金后的金额)。
原告公司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根据合同约定,案涉项目运营期为2017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2日。案涉项目运营期早已届满,依据合同,被告应支付公司项目建设费及运营费(不含考核金)共计73,510,800.00元,应退还考核金共计5,601,375.00元。截至目前,被告实际支付公司费用共计48,282,516.00元,仍拖欠剩余合同款项30,829,659.00元。
公司多次与被告沟通清偿拖欠工程款事宜,均未得到有效解决,致使公司资金被占用,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公司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支持以下全部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共计30,829,659.00元。
2、判令被告以30,829,659.00元为基数,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103,979.16元。由于本次诉讼审理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将对应收账款收回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若发生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的情形,将存在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该事项,同时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5-017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
至2025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11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01、议案8.02、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办理登记。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其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凭非法人组织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办理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出席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组织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7:00,电子邮件、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号楼正元地信(邮编101300)
联系人:宋彦策、于江宾
联系电话:010-50863173
邮箱:zyxp@cmgb.cn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在对应位置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本单位为公司股东,拟参加(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和持有股数,需与公司股东名册所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