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5-06-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需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与相关方签署了《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5.78%,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6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进展情况

  2025年5月30日,合伙企业召开合伙人大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51,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330万元,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少出资额。公司前期已对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后续将不再继续出资。本次基金变更前后出资情况如下: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调整事项不会影响该基金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基金和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基金调整事项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公司将及时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第二次合伙人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