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723,682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波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侯艳萍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何文波先生、董事何文秋先生、倪政雄先生、何凯伦先生及江伟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科银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补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审议未通过。议案 12、13、14、16、17、1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7、8、10、11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慧、陈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倪政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倪政雄先生因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职工董事设置的治理结构调整,现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倪政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倪政雄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倪政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政雄先生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倪政雄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倪政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倪政雄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