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5-20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362,34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8年5月16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610.16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46元/股。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有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376,988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为84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8年5月16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62,344股。

  (三)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

  2.激励对象在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其他禁售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0,092,492股,导致公司5%以上股东张剑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24.25%被动稀释至23.93%,具体情况如下: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2日出具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763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5月9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4人实际行权,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2,344股,每股11.46元,共收到上述84人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27,072,462.2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362,344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710,118.24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92,492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80,092,492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62,34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7,730,148股变更为180,092,492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前,以总股本177,730,148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以行权后总股本180,092,49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