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7人第一期限售股共计765,000股;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全部回购注销,涉及49,000股限售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7人共计814,000股限售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3,167,407股减少至332,353,407股,注册资本将由333,167,407元减少至332,353,40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7月1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江北城西大街3号交通银行大厦12楼
3.联系人:董办/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3-67538525
5.电子邮箱:wbdq_ir@cqwbdq.com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北路18号望变电气研发大楼6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5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杨泽民、杨厚群、秦惠兰、杨耀、杨秦、秦勇、杨小林、皮天彬、隆志钢、杨林、胡守天、付康、王海波;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李长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悦、盛也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