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5-10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1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343,0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实施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 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343,0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5年4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持有公司股份由19,450,752股减少至19,029,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13%减少至6.00%。

  3、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17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2,721,560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15,85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持股比例降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世顺安”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世顺安持有公司股份15,85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和持股比例降至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恒世顺安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持股比例降至5%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5月8日,恒世顺安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93,061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5,85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和持股比例降至5%。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5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恒世顺安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343,0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5年4月9日恒世顺安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持有公司股份由19,450,752股减少至19,029,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13%减少至6.00%。

  3、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8日,恒世顺安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17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2,721,560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15,85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恒世顺安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已减至5.00%,其仍处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