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的通知,获悉蓝润发展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大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2、债券代码:128119
3、可转债面值:100元/张
4、回售价格:101.479元/张(含息、税)
5、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5月7日
6、回售申报期: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5月20日
8、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5月21日
9、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5月22日
10、回售申报期间“龙大转债”将暂停转股
11、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479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龙大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龙大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龙大转债”转股价格9.30元/股的70%,即6.51元/股,且“龙大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龙大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龙大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龙大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龙大转债”转股价格9.30元/股的70%,即6.5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龙大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龙大转债”第五个计息年度,即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的票面利率);t=300(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5月9日共300天,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8%*300/365=1.479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龙大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1.479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龙大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184元/张;②对于持有“龙大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479元/张;③对于持有“龙大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479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债券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龙大转债”。“龙大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指定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龙大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5月20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5月21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5月22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龙大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龙大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售期间“龙大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2、债券代码:128119
3、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5年5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转股期限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目前“龙大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龙大转债”转股价格9.30元/股的70%,即6.51元/股,且“龙大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龙大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大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龙大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5月16日)起“龙大转债”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龙大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