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瑶健康”)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3元,募集资金总额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560,100.00元。截至2020年8月12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 000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均瑶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在交通银行宜昌夷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0年8月12日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5,584,293.77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5,584,293.77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号为50131000816644481的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账号50131000816639436的募集资金账户向其转入的“均瑶大健康饮品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的募集资金。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仅为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募集资金金额,后续又从专户中扣除了其他发行费用16,539,9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26,872.55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80,646.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46,226.41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联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对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449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度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联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45.00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结项,而“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占“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即“调整后投资总额”)的比例,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故“截止期末投入进度”并未达到100%。
注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按照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准,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8月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6:投入差异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和银行手续费投入使用所致。
注7: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REF 公司全称 \* MERGEFORMAT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结项,而“投资进度”为“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占“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即“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故“投资进度”并未达到100%。
注2:“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按照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准,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8月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持有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30.34%的股份,均瑶集团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爱建集团及公司均为王均金先生控制,同时公司董事蒋海龙先生担任爱建集团董事、总经理;爱建集团持有爱建信托99.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与爱建信托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均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均瑶集团下属公司爱建信托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发生委托理财及金融服务的3亿元交易额度,除此之外,未与其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爱建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持有爱建集团30.34%的股份,均瑶集团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爱建集团及公司均为王均金先生控制,同时公司董事蒋海龙先生担任爱建集团董事、总经理;爱建集团持有爱建信托99.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与爱建信托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均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均瑶集团下属公司爱建信托及华瑞银行发生委托理财及金融服务的3亿元交易额度,除此之外,未与其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等产品。
(五)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跟踪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关联方暨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众华
注册资本:460,268.45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8月1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3-8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持有爱建集团30.34%的股份,均瑶集团为爱建集团控股股东;爱建集团持有爱建信托99.33%股权;同时公司董事蒋海龙先生担任爱建集团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爱建信托构成公司关联方。
主要股东: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纺织品有限公司
爱建信托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资产1,007,627.03万元;净资产 811,087.27万元;营业总收入58,896.99万元,净利润16,803.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关联方资信良好,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将参考市场同期利率水平进行交易。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4,484.1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理财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1.26%,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投资风险提示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均豪、王瀚、蒋海龙和朱晓明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爱建信托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爱建信托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