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22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中集租赁、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河口和远”)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老河口和远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田宏宇

  2、注册地址: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贾邓路西侧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及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老河口和远前期已与国泰租赁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老河口和远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老河口和远与国泰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国租(25)回字第202504701号)》《融资租赁合同(国租(25)回字第202504702号)》(简称“主合同”)

  出租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10,000.00万元(两份主合同金额各5,0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具体起止日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与国泰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国租(25)保字第 202504701号)》

  债权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以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返还租赁物及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手续费、逾期租金占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名义价款、其他应付款项、物的返还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费用和其他所有主债务人应付款项。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261,507.8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2.3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放款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创业”)持有公司股份4,216,945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235,000股的1.996%。

  2、佰仕德创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064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235,000股的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8,128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235,000股的0.430%。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佰仕德创业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佰仕德创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216,9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996%。

  二、股东前次减持情况

  1、前次减持期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

  2、前次减持明细(详见下表)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法人资格丧失非交易过户受让取得);

  注2: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0月21日;

  注3:以上减持比例以减持区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计算得出。

  3、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前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以上前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比例以减持区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计算得出;

  注2:因2024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4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23.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11.56元/股,首次授予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8,000,000股增加至211,235,000股。所以,前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持有股份比例以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计算得出。

  前次减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法人资格丧失非交易过户受让取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散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

  5、 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064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8,128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430%。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佰仕德创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因原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投所持股份减持仍需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佰仕德创业同意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遵守原定减持额度分配方案并共用减持额度,佰仕德创业已共同签订《关于共用减持额度的同意书》。

  2、佰仕德创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佰仕德创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佰仕德创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邦普”)签订的《供气合同》为氮气(纯度≥99.999)销售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从制氮机开始供应氮气之日起至第十年度止。双方签章后生效,交货期不晚于2026年3月15日。按照合同内容,如果发生交付标的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公司将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销售合同不存在无进展情况;存在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正文“六、其他说明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一、合同签订概况

  为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加强双方的深度与稳定合作,公司近日与宜昌邦普签订了《供气合同》,约定公司向宜昌邦普供应氮气(纯度≥99.999)产品,经初步估算,合同金额(含税)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本次签订供气合同系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皓

  注册资本:29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田家河大道19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3J7T8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目前,宜昌邦普及其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宜昌邦普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宜昌邦普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氮气(纯度≥99.999)产品

  2、交货日期:不晚于2026年3月15日。

  3、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4、生效条件:双方签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双方各成员主体存在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执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供气合同对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如顺利履行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白洋化工园区其他企业提供氮气供应服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宜昌邦普及其关联公司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供气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且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见下表:

  

  注: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公司激励对象14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3235000股,股票来源为新增发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12月17日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增加3,235,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11,235,000股。

  3、除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变动外,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4、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及计划情况

  

  注: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由原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散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若上述主体未来正式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供气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