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4-22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51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4.080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060,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3.97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00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2,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8,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752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246%;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227%。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66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7%;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766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447%;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886%。

  7、《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4,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280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62%;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130%。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9、《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6,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79,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52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567%;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91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李慧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吴本贵、司鹏博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回购注销合计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0,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0,0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曾杨清

  联系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号码:020-82210929

  邮政编码:510730

  邮箱:stock@delton.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