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2

  公司代码:688552                                                  公司简称:航天南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34,385.87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防空预警雷达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我国防空预警雷达主要研制生产单位之一,公司的防空预警雷达产品已成为我国防空预警领域的主力装备,在军方客户中广泛应用,产品已覆盖多个军种;同时,公司也积极加强国外用户拓展,推动产品持续走向国际市场。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战略引领和创新引领,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与创新,不断为客户提供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雷达装备。在聚焦防空预警雷达主责主业的同时,公司也积极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雷达配套装备、低空探测设备、空管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力度,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防空预警雷达、雷达配套装备和雷达零部件。

  (1)防空预警雷达

  公司雷达产品主要为防空预警雷达,具体包括警戒雷达和目标指示雷达等产品。警戒雷达主要用途是对重点空域进行持续监视,探测发现威胁目标,为防空作战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情报信息(包括目标的方位、距离、高度等)。目标指示雷达通常是为防空武器系统作战部队提供防区内准确空情的防空预警雷达,在探测精度、分辨率、机动性及与防空武器系统信息交联等方面要求较高,能够及时、连续地提供目标的位置、速度、特征等信息,支撑防空武器系统完成目标打击。公司防空预警雷达主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公司研制了多型用于出口的防空预警雷达产品,现已出口多个国家作为主战装备使用。

  (2)雷达配套装备

  公司的雷达配套装备主要包括防空预警领域的雷达防护设备、雷达测试设备、雷达模拟设备、雷达抗干扰训练系统等。雷达防护设备主要指通过电磁特征模拟和伪装等多种手段对被保护雷达进行防护的设备;雷达测试设备主要用于检测雷达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维修测试需求;雷达模拟设备主要通过模拟雷达目标和作战环境回波特征,实现非真实作战场景下对雷达操作人员的训练和考核;雷达抗干扰训练系统主要用于对雷达产品的抗干扰能力以及雷达操作人员的抗干扰能力进行评估,可为人员抗干扰操作训练提供有效的指导。公司雷达配套装备已在国内多个用户实现批量装备。

  (3)雷达零部件

  公司的雷达零部件主要是防空预警雷达维修器材、雷达配套部整件等零部件产品。其中,雷达维修器材主要用于公司交付用户雷达产品的日常维修、维护以及战损补充的部组件产品及其他配套的零部件产品;雷达配套部整件主要包含雷达配套天线及模块部整件等。

  另外,公司围绕军用及民用市场低空无人机、鸟群等目标探测需要,积极开展低空探测雷达及低空探测系统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化知识产权的低空探测产品体系,可实现对各种低空目标的有效探测和预警,并实现市场销售。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建立了完善的雷达总体及分系统研发队伍,拥有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科技创新中心,基于PLM系统实现北京、武汉和荆州三地高效协同研发,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研发效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主要以型号研制为核心,针对客户需求,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理念。公司根据《武器装备研制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研发项目进行管理与控制,产品研发管理采用矩阵型组织结构,由型号总指挥和型号总师领导项目团队开展研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团队进行横向支持,确保研发项目的高效管理与精准控制。除型号研制外,公司也会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军方等渠道的科研项目,或根据未来军民贸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进行产品预研和关键技术攻关,为新产品研发进行技术储备。

  (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均采用“以产定购”模式,同时辅以合理、适量、预测性备货。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按科研、生产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开展相关采购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产品,公司严格执行统一的供应商准入制度,按照《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理,编制《合格供方名录》,从供方选择的控制、合同的控制、过程的控制、项目的验证、供方评价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公司定期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定,加强供应商优化,持续培育优质战略供应商,按年度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严格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供应商,并采用招标、议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监督供方履约;当现有合格供方不满足需求时,可按照《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引进新供方。

  (3)生产模式

  公司对雷达整机、配套装备、雷达零部件各类产品的生产模式相同,均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生产涉及所有流程均在OA、SAP、MES、WPS等信息化系统流转,并通过生产驾驶舱抓取生产计划、生产进度、物料齐套率情况等生产数据,形成报表,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以及决策支持。以产业园搬迁为契机,公司引入了雷达总装调试生产线、数控铣智能单元生产线等柔性制造单元,配置了焊接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大量减少了手工工序,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组织模式和外在形象,构建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化、精益化科研生产保障条件,实现生产制造与工艺技术整体水平的提升,从而满足公司任务履约需求。公司军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军用质量标准执行,用户代表对军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为考虑成本效益、生产效率等因素,除公司自主生产外,公司会将部分零部件机械加工、焊接及表面处理等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完成,上述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核心生产工序或关键技术。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军贸出口两方面,内销主要是向国内军方客户和军工集团等有关客户提供雷达及配套装备、雷达零部件,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开展销售业务;军贸出口主要是通过武器系统总体单位或军工集团下属军贸公司销售雷达产品,最终用户为境外客户。

  1)雷达整机

  公司的雷达整机订单主要来自于军方客户和军工集团的采购,公司获取订单主要途径包括单一来源、公开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司雷达整机收入主要来自已定型的产品,对已定型的产品,基于产品技术复杂程度高、研发周期长,客户一般将公司作为该型号产品的指定供应商,公司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获取订单。对新型号产品,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积极参与客户对新型号、新需求的产品研发,为客户研制特定需求产品。

  定价机制方面,公司的雷达整机主要为向国内军方客户销售的军品,主要通过公开招标、军方审价确定最终价格。对于尚未完成审价的产品,公司以与军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作为暂定价格定价结算,暂定价格主要参考性能可比产品的审定价格或历史成交价格,待审价完成后公司按差价调整收入,并将差价收入计入完成审价当期;对于公开招标和已完成审价产品,按照公开招标价格或审定价格确定销售价格;对于军方客户大批量采购的产品,在前期确定的采购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购价格可适当调整。对于向军工集团销售的雷达整机,则主要通过与客户协商定价方式确定产品价格。

  2)雷达配套装备

  公司的雷达配套装备主要为军品并用于为防空预警雷达等雷达产品进行配套,公司获取订单主要途径包括单一来源、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定价方式包括军方审价、公开招标等方式。

  3)雷达零部件

  公司的雷达零部件业务主要为防空预警雷达维修器材、雷达配套部整件等产品。防空预警雷达维修器材主要为公司的防空预警雷达整机产品配套,公司的整机产品批产定型后,对于后续相关整机产品的维修器材,军方客户会继续向公司采购,并通过谈判或审价方式确定价格;雷达配套部整件主要根据合同金额由相关客户通过竞价比选、谈判或审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从事防空预警雷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的“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C3940)”,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防空预警雷达是军用雷达产业内应用场景较广、需求较大的雷达类别,用于警戒、监视和识别以飞机类气动目标为代表的空中目标,承担空中目标的预警探测和监视管制任务,是现代战争中一种重要的信息化装备之一,在国防领域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根据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及,要“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加紧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全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2025年全年国防预算支出将达约1.78万亿元,同比增长7.20%,我国国防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在战争信息化的今天,军用雷达的应用已成为现代作战的关键,为提升军队现代化水平,包括军用雷达在内的信息化装备长期来看都将作为武器装备投入的重点;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新式作战武器以及新的战争形态发展,尤其在面对低空突防、干扰、隐身等战场威胁技术革新和高空高速目标、无人机蜂群等新式威胁涌现,围绕作战使用需求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软件化、智能化和多功能一体化的新型防空预警雷达产品需求更为迫切。

  在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不断的背景下,全球国防预算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国际各国的安全诉求大大提升,许多国家急需建设和完善防空体系,对防空预警雷达产品的需求较为强烈;同时,随着国内军用雷达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雷达装备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雷达装备的军贸出口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

  2024年以来,低空经济产业正式进入发展加速期,国家在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低空经济”在2024年全国两会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到2027年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202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做好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为低空经济的未来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保障。低空经济的加速发展,将为围绕低空监测、安全管控等信息化保障体系的建设带来发展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

  防空预警雷达是集现代相控阵雷达技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全固态收发单元、高速计算机以及高速通信技术于一身的高科技机电设备,由天馈、收发、信号处理、数据处理、主控、显示、伺服等分系统组成,雷达的各项性能需要总体系统设计并依托各分系统的专业技术去实现。根据上述特点,新型号产品研制一般包括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状态鉴定阶段和列装定型阶段,研制周期较长,雷达产品研制周期需3-5年左右,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客户,客户一般比较集中,且对于军方客户已完成列装定型并批量生产的产品,列装批产阶段一般5-10年,在此期间内军方客户会持续产生订单需求。此外,国家对军品采购实行了严格的控制,军品采购具有高度的计划性,军方客户对公司军工产品的需求整体上受我国军费预算和装备采购计划影响,相关采购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季节性,且涉及国家安全,具有较高的保密性特点。

  3)主要技术门槛

  防空预警雷达产品应用于复杂多样的军事战斗环境,其功能的实现需要雷达各个系统相互配合,雷达整机才能够在复杂电磁环境下发挥作战效能,其中涉及的各个分系统及雷达整机中的核心技术和工程经验均需在长期的型号研发工作中积累,雷达制造属于高科技产业,同时由于事关国防安全,下游客户对于产品可靠性、先进性、实用性要求高;同时,随着全国各个省市大力开展低空经济建设,为了实现对低空安全的管控,对低空探测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低空复杂电磁环境、复杂目标和地物环境,需要融合多种雷达、光学、ADS-B信号等多源信息,开发智能处理算法,实现高效、准确、低虚警的探测,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我国防空预警雷达主要生产单位之一,数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生产经验,在高机动、低空目标预警探测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多个型号产品曾荣获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和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优质产品奖等奖项。公司的防空预警雷达产品在军方客户中广泛应用,产品已覆盖多个军种,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建有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承担了多项国家、军方等渠道的科研项目,科研能力获得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获批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及湖北省预警探测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创新中心。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在军用雷达上的应用,公司科技委积极发挥技术方向牵引作用,围绕未来用户作战使用需求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武器装备市场规模的扩大,雷达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高功率发射器件、计算机与高速信号处理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雷达整体的性能得到不断提升,雷达功能和用途不断延伸。具体来看,伴随着层出不穷的新式作战武器、作战样式以及军事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雷达产业呈现软件化、智能化和多功能一体化的新趋势,特别是随着芯片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数字相控阵雷达将成为市场主流,并表现出向分布式、网络化、智能无人化发展的趋势。此外,在未来战争中,武器装备更加突出综合效益,在满足技术要求和可靠性要求的情况下,高质量高性价比也将成为未来军事装备的发展趋势。

  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态,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发展低空经济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低空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将发展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出台相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全国多个城市积极开展低空经济试点活动,未来低空空域管理体制与政策法规有望取得更多突破,进一步推动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近年来低空应用场景也不断拓展,无人机在个人消费、地理测绘、影视航拍等领域应用基础上,应急救援、通信中继、气象探测、无人机物流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不断被开发,预计未来无人机等低空飞行活动会进一步普及,将对民航安全、社会安全和军事安全带来挑战,因此能够实时监测无人机目标机型、方位、速度、轨迹等信息,并对“非法”或“黑飞”的无人机目标实施预警和处置的低空飞行监控和服务保障体系将成为未来新的产业领域和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05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9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职工监事在公司任职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对监事2024年薪酬考核情况如下:

  

  除上述职工监事外,其他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杨荣女士、王梅女士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06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4,385.8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590,858,842.82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1,026,815.87元,2024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81,597,641.08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08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号)。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策及实施方式

  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管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综合对比安全性、收益、期限等产品要素,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办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登记,并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做到对风险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把控。

  3、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09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