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为加强战略合作,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旌凯中科超导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旌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为发挥各自优势,在技术研发、资源开发、制定标准、市场拓展、科技创新与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江苏旌凯中科超导高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互相信任和友好协商原则基础上,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旌凯中科超导高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551190322F
3、成立时间:2010年3月2日
4、法定代表人:马仲英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027号
7、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027号
8、主要股东:马仲英持有70%股份,江阴市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0%股份,徐风雨持有10%股份。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江苏旌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江苏旌凯在龙岩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旌凯中科超导高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秉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高岭土、石英砂等非金属矿物磁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致力于提升非金属矿物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甲乙双方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共同推动超导磁选技术在非金属矿行业的广泛应用,促进产业升级,为双方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合作
双方共同投入研发资源,开展针对高岭土、粗砂、尾矿等超导磁选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合作开发新型磁选工艺和设备,提高磁选效率和产品质量。定期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双方技术人员对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乙方根据甲方高岭土、粗砂、尾矿等原料特性及生产工艺需求,为甲方量身定制超导磁选技术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磁选设备的选型、工艺参数优化等,甲方为乙方提供高岭土、粗砂、尾矿等生产现场数据及反馈信息,协助乙方不断完善技术和设备。
2、资源开发合作
甲乙双方发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各自技术和设备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接,拓展合作空间,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做强做优企业高质量发展。
3、市场拓展合作
双方利用各自的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共同推广基于超导磁选技术的高岭土产品。针对潜在客户需求,联合开展市场调研和分析,共同制定生产工艺方案。双方同意在参加行业展会、研讨会等活动时,相互支持、协作,展示合作成果。
4、标准合作
结合甲乙双方在高岭土和超导磁选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共同参与制定高岭土超导磁选相关的行业标准等。
5、科技创新与人才交流
充分发挥乙方科研平台、人才、科研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等优势,结合乙方资源、生产及研发需要,强化科研项目合作,协助甲方申报科研项目或甲乙双方合作申报科研项目。乙方根据甲方企业发展及人才提升的需要,长期提供人才交流、科技创新、技术交流、设备更新等支撑。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合作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协议的续签或终止。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需作出变动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的态度对相关条款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四)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由甲乙方各自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各自单独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泄露或转让,同时在科技奖项申报及出版等方面,甲乙方独立享有各自的权利。
2、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研究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在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方面双方拥有共同权利,具体收益分享比例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
3、双方对各自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江苏旌凯开展战略合作,构建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加强在技术研发、资源开发、制定标准、市场拓展、科技创新与人才交流等方面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协议》是公司与江苏旌凯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