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度末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8,450.98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本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6,133.69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主营业务为电网运营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

  电网运营业务:供应与销售电力、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等。

  配电网节能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是针对配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配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多级联动与区域综合治理、配电网节能关键设备改造等。

  电网运营业务: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电力来源主要是通过联网线路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趸购电量。

  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目前电力供应业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营业许可范围从事经营业务;公司经营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是为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目前已覆盖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依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4年7月10日为除权日派送红股439,011,901股,分配后总股本为1,536,541,654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本报告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已按转增完成后的 1,536,541,654股为基础计算。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1.16亿元,利润总额6.15亿元,净利润5.1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3元。扣除本年度资产报废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33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1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安排已经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45.6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44.5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415.79万元,扣除分配2023年度股利59,815.37万元和2024年前三季度股利7,682.71万元,本年度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218.77万元。

  公司拟以2024年期末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5元(含税),本次预计派发现金8,450.98万元。结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本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6,133.69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分红相关安排内容

  为了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5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高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提升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安排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2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0楼。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邮箱:flepc600452@163.com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1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永婷女士因事不能亲自到会,已委托董事刘薇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刘斌先生、曹兴权先生、沈剑飞先生分别进行述职,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16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均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专项意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马文海、蔡彬、常涛、刘薇进行了表决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16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董事会基金2025年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提取董事会基金467.4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5年,公司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65亿元,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9.95亿元。同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对投资额度和具体项目做适当调整,以满足市场、政策、电网安全等变化的客观需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17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7.0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

  涪陵电力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致同所目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执业经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亮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洁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行业、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十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续聘致同所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致同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1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兰崴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4年期末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派送现金约8450.98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关联监事刘亚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有利于提升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均与上年度费用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