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466.2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95.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进行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最终转入了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8月16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121939758010903)的销户。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0301200000007922、0301230000004922、0301260000007924)的销户。

  注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相关资金已经于2024年6月底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完成“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101040160002026406、3101040160002342654、3101040160002342605)的销户。

  注4: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各分项之和不等于合计数,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2024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完成“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101040160002026406、3101040160002342654、3101040160002342605)的销户。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因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本期不适用预期效益评价。

  注4: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各分项之和不等于合计数,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年4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