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18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2025年4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宜

  (1)赵军先生因退休辞去董事、董事长;王建利先生因退休辞去董事;选举王栋先生担任董事长;补选王琛先生为董事、副董事长;补选史鹏钊先生为董事;

  (2)王琛先生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补选张正峰先生为监事、监事会主席;

  (3)王栋先生辞去总经理,聘任王琛先生为总经理;张正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聘任王学民先生为副总经理;刘千女士因退休辞去财务总监,聘任杨佳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水利先生由总工程师转任为副总经理,聘任苟科学先生担任总工程师。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宜的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持股5%以上股东以金融机构专项增持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宜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汇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3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具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佳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佳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佳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08,698,347.69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381,407,569.02元。

  单位:元

  

  根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往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在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合理安排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5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1,537,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10%。其中:

  1.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5年1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87,500,000元(含税);

  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年报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便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策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