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18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3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中第6项、第10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4:30点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17)。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6.8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7%,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18)。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19)。

  (七)提出《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公告》(2025-24)。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5-26)。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监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进行银行融资要求而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87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28)。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5-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30)。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通》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云和项目及松阳项目提供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869,862.2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6,435,240.4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643,524.0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783,239.86元,扣减当年实施的利润分配214,748,115.50元(即2023年度利润分配128,848,869.30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85,899,246.20元),2024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1,826,840.77元。

  3、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46.20元,结合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27,743,865.80元,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13,643,112.00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9,951 股(已完成注销),回购金额48,959,856.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2,602,96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82%。

  (二)利润分配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是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46.20元以及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27,743,865.80元之和。

  注2: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是2023年三季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19.80元以及2023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128,848,869.30元之和。

  2、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实际情况做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000,000元和10,000,000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7%和0.07%,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