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57.38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36.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364.52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025年4月13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军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与2024年度费用标准一致。
二、 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