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5年度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68,745.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6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6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十四)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0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9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十五)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ESG与战略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4)。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5年度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68,745.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650,000.00万元。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244,000.00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2025年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500,000.00万元。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
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与非合并关联方之间非合并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注:2020年,公司向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拆出资金合计6,000,000.00元,用于经营运转,未明确使用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余额为2,667,506.72元,资金利息192,971.18元。
(三)2025年度与非合并关联方之间非合并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5年度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324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佳子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03号3层D16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采购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化学株式会社
(2)ENCHEM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4-81-25799
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登陆
注册资本:9,358,402,000韩元
成立时间:2012年1月26日
注册地:韩国忠清北道堤川市Biovalley路107号
主营业务:电解液(锂离子,钠离子等)其他化学品的生产研发,电子材料蓄电池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正堈
(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793758582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立新
注册资本:2,361,692.9616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主营业务: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XLJUXD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伟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5)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73198848H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277,319.26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RDP4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9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06室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15386B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志民
注册资本:61,13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1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11层1101号房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土地租赁及代垫工资薪酬和水电费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同意法定代表人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