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877,803.69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0,859,172.53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507,549.2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13,086,288.48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11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2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1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佳都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佳都科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佳都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以及《佳都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卢馨、赖剑煌、鲁晓明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7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梅雪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