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4期回购股份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26,938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76.80万元。其中,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42,483股进行注销。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对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屹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李屹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屹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前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一)2022年度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9月27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0,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71,239.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2024年度第一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4月15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1,74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81,54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0,74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119.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四)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截至2024年9月6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84,455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83,055.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五)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42,483股用途调整为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65,133,628股的比例为1.26%。2024年11月5日,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工作,总股本由465,133,628股变更为459,291,145股,注册资本由465,133,628元减少为459,291,14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