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视通”) 原实际控制人王国红、王小刚和原控股股东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隆越”)于2022年4月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届满。经王国红、王小刚和苏州隆越三方协商,于2025年4月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三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控股股东由王国红和苏州隆越变更为王国红,实际控制人由王国红和王小刚变更为王国红。
3、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自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起六个月内,苏州隆越、王小刚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第七条有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2年4月8日,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意就共同控制上市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人协议》自2022年4月8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有效期。
截止《解除协议》签署日,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情况
经王国红、王小刚和苏州隆越三方协商,于2025年4月8日签署《解除协议》,三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各方确认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者一致行动等相关利益安排,各方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本次共同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不涉及双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王国红、王小刚在公司的任职没有变化。解除后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控股股东由王国红和苏州隆越变更为王国红,实际控制人由王国红和王小刚变更为王国红。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四、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至 2025 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9,764,100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国红、第二大股东马亚分别持有公司12.65%、5.82%的股权,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异较大。除第一大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分散。王国红作为公司创始人,自2011年8月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对公司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重大经营管理、人事任命等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苏州隆越之实际控制人王小刚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亚已确认未与公司其他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解除协议签署后不会影响王国红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力和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综上所述,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国红。
五、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王国红、王小刚和苏州隆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本次王国红、王小刚和苏州隆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王国红、王小刚和苏州隆越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