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25-04-0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862,2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无法主持会议,故由公司副董事长徐水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沈博远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0.00万元到10,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78.03万元到6,578.03万元,同比增长144.49%到176.74%。

  ● 公司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00.00万元到10,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232.18万元到6,432.18万元,同比增长142.65%到175.37%。

  一、本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0.00万元到10,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78.03万元到6,578.03万元,同比增长144.49%到176.74%。

  2、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00.00万元到10,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232.18万元到6,432.18万元,同比增长142.65%到175.3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1.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7.82万元。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0元;稀释每股收益:0.1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在2025年1月-2月公司下属金华生产基地、邵武生产基地因春节假期停车半个月的情况下,公司预计仍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0.00万元到10,300.00万元,同比增长144.49%到176.74%。制冷剂方面,公司根据年度配额量、市场情况等合理安排生产销售计划,2025年一季度制冷剂需求端延续2024年第四季度的高热度,供给端受配额政策约束,供需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公司毛利率及利润水平稳步提升。含氟高分子材料方面,邵武永和2025年一季度继续实现盈利,FEP、PTFE等产品产能爬坡、品质不断提升,HFP市场价格企稳上行。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告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