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8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6名,代表股400,808,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02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016,7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93,750,29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0,266,447股。)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94,21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58%。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94名,代表股份106,589,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0%。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94名,代表股份106,589,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4名,代表股份106,589,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670%。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306,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51%;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502%;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5,087,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904%;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168%;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30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59%;反对1,4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9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5,090,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932%;反对1,4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140%;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309,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59%;反对1,3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89%;弃权1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5,090,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931%;反对1,3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121%;弃权1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4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孙军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1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3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3月18日)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股票变动行为,系个人资金需求、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个人资金安排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7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公司核查,其本人未在内幕信息之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