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4-07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余星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3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57%,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的董事余星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6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余星宇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余星宇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星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57%,其中限售股(高管锁定股)股数为1,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5日)(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余星宇先生在获授公司股权激励时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归上市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星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余星宇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何时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余星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股东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余星宇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