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07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近三年签署过美农生物、恒立液压、君实生物、皓元医药、龙旗科技、维宏股份、威博液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君,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1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9.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60万元。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余额)余额为32,687.44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5月及6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45877261923”、“754977254881”尚在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6,990.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2,951.8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307.7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69,838.66万元)比例为27.6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19,704.65万元。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877.70万元增加“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本次增加投资规模后项目总投资额由30,895.84万元调增为61,773.5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800.00万元增加至61,677.7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20,200万元借款以实施“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查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人民币30,877.7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14,7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为10,6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相关内容。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14,7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科飞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科飞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科飞测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科飞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1

  

  附件2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中科飞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含存续的担保合同),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海中科飞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快全资子公司良性发展,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含存续的担保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中科飞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下同。

  (二)广州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北京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除存续的担保合同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 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7%及3.40%。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54,715,407.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355,977.80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及预付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44,359,429.28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4,715,407.08元,对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54,715,407.0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陈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以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2024年审计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属实、完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增强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综合考虑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其任职岗位及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高管薪酬,陈鲁、哈承姝、陈克复、周凡女、古凯男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有关事宜以公司后续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