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311,88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46,769,897股的2.9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6,769,897股变更为142,458,008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3月24日办理完成。
3.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1.44%被动增加至32.39%,其中张志江持有比例由30.98%被动增加至31.92%。
4.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匡小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7.85%被动增加至18.39%。
一、 回购股份的审批和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2.00元/股依次调整为36.45元/股、36.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首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11,8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6,769,897股的2.94%,最高成交价为3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481,320.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311,88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46,769,897股的2.9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6,769,897股变更为142,458,008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3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6,769,897股减少至142,458,00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
四、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1.44%被动增加至32.39%,其中张志江持有比例由30.98%被动增加至31.92%。
(二)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匡小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7.85%被动增加至18.39%。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