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和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作为境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于2021年12月14日完成了2亿美元公司债券的发行(以下简称“本次美元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
本次美元债券票面利率1.60%,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期限3年,债券到期日为2024年12月16日(原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12月14日,因休息日顺延至 2024年12月16日)。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美元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