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宏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公司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1,7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50,000股,以此计算110,950,0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642,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86,221.79元,未分配利润为235,173,948.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拟以110,95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1,7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6,642,5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50%。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6幢18楼哈佛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750,000】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YAOLONG TA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占一宇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纪丽丽、副总经理谭玉香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龙斌、周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2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6幢18楼哈佛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日

  至2025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 点-12点,下午14 点-16点。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6幢18楼哈佛会议室

  (二)登记流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请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6点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6幢18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2559288

  邮箱:ir@triductor.com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